规章制度
优秀地方校友组织和优秀校友工作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时间:2023-06-08 来源: 作者: 点击:0
一、评选表彰原则
优秀地方校友组织和优秀校友工作奖评选表彰坚持基层推荐、自愿申请,客观公正、注重实际、校友认可的原则。
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总会的领导下,由校友总会秘书处统一组织并具体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地方校友组织:从在校友总会正式备案的地方校友组织(含海外)中评选产生。
(二)优秀校友工作奖:从在地方校友组织(含海外)理事会中担任职务的校友中评选产生。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地方校友组织评选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校友组织健全,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切实履行职责;依照章程按时换届,换届和届中人员调整方案与结果及时报校友总会备案;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如:章程、日常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会员吸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每年召开校友工作会议,确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主要工作和重点任务。
2.积极联络校友。及时收集、更新所在地区的校友信息,有专人建立动态校友信息数据库(档案);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手段联络校友;定期向校友总会反馈校友相关情况。
3.有效开展活动。根据地区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友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一定规模的校友活动(如:有益于校友联系、交流的学术、非学术类活动,筹集捐赠支持母校教育事业活动,扶助新老校友活动,等等);支持并配合校友总会和其他兄弟校友组织的活动;完成校友总会托办的工作任务。
4.积极服务校友。利用当地校友资源,为在求职、生活和工作等方面有困难的校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及时向校友总会报送校友活动新闻稿件、图片及其他重大事项;积极宣传校友的先进事迹,扩大他们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
5.支持母校发展。关注、支持校友总会部署的工作,积极动员和引导校友或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服务母校的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
(二)优秀校友工作奖评选标准
1.热爱母校,热爱校友会工作。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工作中积极努力;为校友组织的各项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成绩突出。
2.关心母校的发展,积极与学校保持联系。
3.为校友办实事,热心为校友服务,事迹突出。
4.被推荐人应在校友组织事理会中担任职务一年以上。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方式:优秀地方校友组织奖由地方校友组织自荐,或其他校友组织推荐,或校友总会提名;优秀校友工作奖由地方校友组织推荐,每个地方校友组织可推荐1~2名人选。
(二)审核。由校友总会秘书处负责审核,提出有效候选名单,在校友总会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由校友总会领导(校领导)、校友总会秘书长和地方校友组织会长、秘书长代表组成。
五、表彰名额
(一)优秀地方校友组织:每年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应参评校友组织的15%。
(二)优秀校友工作奖:每年表彰名额60~90名。
六、彰显及表彰方式
(一)评选出的优秀地方校友组织、优秀校友工作奖将在校友代表大会或学校组织的大型校友活动等有影响的活动中予以表彰,颁发奖牌、证书。
(二)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将在校报、校友刊物、学校网站、校友网、校友会微信号等媒介上进行宣传报道,在校友总会组织的有关校友活动上介绍经验。
七、其他规定
(一)本办法由校友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