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风采
黄东明: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时间:2023-11-20 来源: 作者: 点击:0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黄东明校友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黄东明,我校2003级法学专业校友,2008-2016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黎塘监狱担任民警,2016年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工作,现任司法厅公证和仲裁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2023年4月起任桂平市社坡镇金福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以来,4次评为司法厅年度“优秀公务员”,2次获司法厅公务员嘉奖,2次荣获司法厅“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记个人三等功1次;2021年获得全国“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2023年荣获全国妇联“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黄东明(左六)校友受表彰
近年来,黄东明校友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打造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便民利民惠民各项工作,为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等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16年以来,黄东明认真指导各地公共法律服中心积极参与控辍保学、复学复课以及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校园欺凌、雇佣童工等教育保障工作近3000人次,其中,参与劝返失学辍学儿童少年近千人次,开展教育保障工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609次,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法治体检”、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232次,化解教育保障方面的矛盾纠纷案件121件,助力打赢义务教育保障战役。
他主笔撰写《关于开展“法援 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2020年),指导各地深入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活动,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众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据统计,2020年,办理受援人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近2000件,进一步增强了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他主笔撰写《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流程,规范服务内容,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贴近式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广西法律服务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升级改造,努力打通妇女儿童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2019年以来,广西法网累计群众访问76.2万人次,为群众提供留言咨询解答8208人次,智能咨询4.83万人次。“12348”热线为群众提供7*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累计解答妇女儿童等群众法律咨询98.38万人次。
二、着力保障法律服务供给
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他主笔撰写《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群体对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疫情防控措施,为广大群众到接待、服务窗口寻求法律服务提供安全保障。
他指导组建了172人的法律服务团,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通疫情专线,引导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群体对象通过“电话办”“网络办”“预约办”,让群众足不出户也能随时随地获取公共法律服务。
三、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他依据《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合理制定和调整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推进广西法律援助供给侧改革,着力破解影响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机制性和保障性障碍和难题,发挥补贴政策杠杆作用,激励广大社会律师等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多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满足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他主笔撰写《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推行“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按照“异地受理、审查,属地审批、办理”的原则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模式改革,打破法律援助传统区域限制,减少群众在异地和属地之间跑腿次数,着力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异地就近办、网上便捷办、容缺承诺办,在全区14个设区市推行法律援助同城通办,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
素材来源:广西校友会